人民日報北京6月2日電(記者 盛若蔚) 記者2日從中央人才協調小組辦公室獲悉:目前有關部門正積極研究修改“綠卡”審批管理辦法,降低“綠卡”門檻,設置更加靈活務實的申請條件,加大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。
為適應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,2004年8月,經國務院批準,公安部、外交部頒布實施了《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即中國的“綠卡”制度!掇k法》規定,對在我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、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、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、未成年人投靠父母、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,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,即中國“綠卡”。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,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再辦理簽證手續,憑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可出入境。
據統計,首次獲得“綠卡”的人員中,投資人員及其家屬94人;任職人員及其家屬763人;特殊貢獻人員及其家屬1612人;家庭團聚人員2507人。截至目前,共有來自91個國家、地區的申請人首次獲得中國“綠卡”,其中申請人數較為集中的前5個國家依次為美國、日本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亞、德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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